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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遭砸楼门挨堵教室断电 数名学生摸黑上课三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9:1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记者许如君)昨日清晨,柳州市金华中学的数十名学生准时来到学校,看到教室的电灯终于能点亮了,学生们总算松了一口气。在此之前,教室已经被停电3天了。

  搬迁后屡遭骚扰

  金华中学是一所民办学校,位于柳州市长风路,目前该校学生的数量已由原来的上百人,下降到80多人。因为从去年秋季开学至今,学校不断地遭遇各种“劫难”。

  一位老师说,该校原本并不是在现在的地点,是去年秋季开学前才搬到这里的。此后,学校里便接连发生了一系列事件:开学时有人到学校阻止学生报名,开学后有人到学校里进行过一番打砸,还被人封堵教室的楼道门;这个星期,教室还被停电3天,由于几天来阴雨不断,停电的教室里光照极差,每天都有两三节课不能正常上课。

  由于教学受到干扰,不少学生干脆退学或转学了。

  各方面细说缘由

  一所规模并不算大的中学,教学缘何屡遭骚扰?涉及学校的各方均有不同说法。

  该校校长黄芝祥说,学校原本是向柳州立宇集团物业公司租用其原食堂作为校舍的,租期从2004至2006年。去年秋季开学前,物业公司要把食堂转租给柳北110报警中心使用,于是让学校搬到了现在的校舍(未解除旧合同并签订新合同)。学位搬入新的校址后才发现,校舍在此之前已经租给了别人,于是,原本的承租人便来阻止学生入学,封堵楼门、打砸学校的事件相继发生。

  学校搬入了新的校址后,物业公司要求学校一次性交满全年租金,而学校认为在未签订新合同的情况下,租金只能按月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不愉快”,学校便遭遇了停电事件。对此,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既然使用了校舍,理应按公司要求支付租金,因为拒付租金,公司才采取了停电措施。

  学校将据理维权

  各方的“不愉快”,导致结果却是数十名无辜的师生受罪,原本有序的课堂备受骚扰。

  “学生是无辜的,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不应因此受到侵害。”昨日,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的黄华律师表示,他已经详细了解此事,物业公司在此之前曾与学校签订了办学场所租赁合同,中途让学校搬迁校舍、对教室实施停电等做法,显然都是违反合同约定的,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昨日上午,当学校和物业公司再次进行交涉时,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愿意就停电事件向学校师生致歉。学校负责人则表示,学校将保留通过法律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权利,让全校师生拥有一个安宁的教学环境。编辑:黄皓作者:许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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