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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上升 处罚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9:59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简工博)截至昨天,《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正式实施一个月。警方昨天透露,新法实施以来,本市依法查处的治安案件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迄今依法处罚的案件没有一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原来的73种增至238种,一些以往于法无据的治安事件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因此,新法实施
首月治安案件的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由于部分市民对法律条文存在误读,混淆了治安案件与民事纠纷的区别,致使一些投诉公安部门无法受理;还有部分市民因不了解新法内容,不知不觉中已经违法。

  在本市某贸易公司工作的陈小姐因工作关系认识吴先生,双方互留手机方便联系。一天,陈小姐收到一条来自吴先生的短信,其中不乏调侃内容,陈小姐认为吴先生这条短信“轻薄”了她,应该被拘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短信骚扰必须符合内容含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并多次发送造成他人困扰的才构成违法。而陈小姐如果收到吴先生这样的短信,完全可以由双方沟通解决。

  家住田林路一小区的王女士养了一只体型硕大的宠物狗,喜欢扑到邻居孙小姐身上,孙小姐很害怕,可王女士认为这是自家的宠物狗在“亲热”孙小姐。由于不堪宠物狗的骚扰,孙小姐找到居委要求王女士管好自家的狗。王女士认为孙小姐小题大做,此后宠物狗又多次扑到孙小姐身上,王女士不仅不拉开宠物,还在一旁哈哈大笑。《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将被处以警告;若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将被处以罚款。王女士的行为已经违法。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市民日常生活,市民应熟悉法律条文,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注意保存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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