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经理属相不合被拒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0:0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程爱华实习生李兵)“这家公司到底是招聘人才,还是相面的。”今天,本报热线82828250接到求职大学生小王的反映,因自己的属相与招聘单位经理的属相不合,他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据小王介绍,他是潍坊一高校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3月30日上午,他来到李沧区某网络公司应聘,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了解完小王的条件后很感兴趣。当天下午就安排小王和
带着尴尬,小王走出了该公司的门。后从该公司负责招聘人员那里得知,该公司经理十分在乎应聘者的属相,认为凡属相与自己不合者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所以,我们公司在选择人员时,都要严把属相关。”这名工作人员说。 根据小王提供的情况,记者随后采访了这家公司的经理,该经理告诉记者他很相信这种属相生克之说,由于自己属猴,而民间有猪猴不合的说法,所以,为了公司的发展,他只好忍痛割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名负责人认为,当今企业因为岗位需要,在招聘时因“岗”而异,提出一些合理的特殊要求并不为过,但明确提出只聘用某个属相的人,对于其他属相的应聘者来说是不平等的,也可以称作是“属相歧视”。 针对该公司的做法,山东德祥律师事务所袁正律师认为,该公司在招聘人才时,不聘用某个属相或星座人群的规定有违公平原则,已经构成歧视。不过,目前,在我国法律尚无明文规定,设立的这种就业门槛能否被认定为违法,还很难判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