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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藏枪支拘役五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1:04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被告人王举安因为“朋友”藏匿枪支,日前被宝山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05年4月15日晚上,被告人王举安的一个“朋友”鬼鬼祟祟来到其借住处,掏出一支左轮手枪要求藏匿两天,待其从老家回来后来取。王举安没多想便答应了下来,为保险起见,王将电视机后盖打开,把枪支藏在电视机内。几天后,王举安见“朋友”还未来取枪,
便打电话要求把枪拿走,那“朋友”推说还在老家没回来。二个多月后,“朋友”因涉嫌黑社会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交待了枪支的藏匿之处。7月11日,被告人王举安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主动至公安局接受调查。公安机关在王举安住处查获该枪。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发射为动力,可以击发并具有杀伤力。

  □薄萱月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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