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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搭建户外广告 执法人员依法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1:4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曾春乐)近日,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过12个小时的连续作业,强行拆除了位于嵩山路与长江路交界处一违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维护了我市的户外广告秩序。据龙湖区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市民张女士不顾市政府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城市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通告》,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市区嵩山路和长江路交界处西南角一临设天面搭建了大型户外广告牌,面积约120平方米,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周围群众也意见纷纷。龙湖区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进行制
止,并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但是张女士接到通知后仍不自觉履行。为贯彻市政府清理整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的决定,维护法律尊严,龙湖区执法局发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3月29日,出动了12名执法人员及6名工程技术人员,采用了氧割机对违法搭建广告牌架进行强行拆除。经过12个小时的连续作业,终于拆除了这一大型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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