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地滑摔伤,餐厅应否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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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1:58 哈尔滨日报 | |||||||||
●问:2006年1月12日我到某西餐厅就餐,就餐中我前倾夹菜,因地面所铺抛光砖较滑,且有油渍,所坐椅子突然向后滑动,致我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我右脚踝骨骨折,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3500元。该餐厅应否赔偿我的医疗费用?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原则和精神侧重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该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王丽丽 咨询电话:82625744 值班律师电话:13351007996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路70号 法律直通车 法律直通车栏目采取问答的形式,为有法律问题的读者服务。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为读者解答,必要时将为读者提供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