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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社保百日稽核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4:30 深圳特区报

  欺诈冒领社保罚款一至三倍

  我市开展社保百日稽核行动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通讯员王彤)从现在起至6月,我市将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稽核统一行动。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获悉,骗保者将被处以骗取金额
1至3倍罚款,举报医保违规行为经核实后,举报人可获查实违法违规金额20%的奖励,举报电话为82978674。

  “百日行动”以稽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欺诈冒领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查处4类行为:一是参保人员或其亲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二是伪造、篡改被保险人社会保险档案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三是以冒名顶替等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四是用人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或为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杜斌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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