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失导致孕妇吞下堕胎药流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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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0:33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宋女士认为医院误诊让其吃下堕胎药,致使小生命被扼杀。她因此将瑞安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温州医学会有关机构进行鉴定后认为,宋女士“难免流产”可确诊,但院方存在多处过失。近日,这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瑞安市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院方一次性补偿原告宋女士2310元。 去年8月29日,原告到瑞安市人民医院下属的瑞安妇幼保健院建立围产期孕产妇保健
宋女士认为,胚胎的发育应该是正常的,院方诊断胚胎停育有误。院方的医疗过错,给她及家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为此,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5万余元。 温州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后认为,该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院方承担次要责任。贤群 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