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为了点话费双方打起来 女的吃了拳 男的伤了脖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1:1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陈志高)为了1.2元的电话费,昨日,一名旅客和一位老板在南宁市火车站广场上打了起来。

  4月1日中午12时左右,南宁市火车站一个小卖部传来女子的尖叫声和厮打声。正巧,记者路过,只见一位提行李的大约30岁的先生和一位约40岁的妇女大打出手。

  这位先生说,他是外地人,刚下火车,就到这位妇女的小卖部打个长途电话。他只打了4分多钟,这妇女要收他2.7元话费。在打电话之前,他明明看到小卖部里标着打长话是0.3元/分钟。他要求看一看计时器,这妇女不给看,还拉着他的行李不让他走,一气之下就打了起来。

  “我当时看错了计时器,才说收两块七的,可他只给我1元钱,还打伤了我的左眼。你评评理,他怎能动手打人呢?他必须赔偿我医药费。”这位妇女说。

  提到赔偿医药费事宜,这位先生也急了。他说:“我的眼镜被打坏了,损失100多元钱,脖子又被抓伤,我也没占到便宜。我们最多算扯平了,我不赔!”不久,在广场上巡逻的民警赶到,在警察调解下,这位先生再付5角钱话费,双方矛盾化解了。编辑:王香菊作者:陈志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