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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求社会意见拟出台规定 地铁内吐痰将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4:01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日前对外公布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条例》,在站台或车厢内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携带宠物、家禽乘车,罚款额可能高达500元。

  此外,《条例》规定“在车厢内饮食,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在车站、站台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的,不用罚款,但可能被“责令离开”
或不准乘车。

  《条例》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反恐、消防、抗灾抢险、公共卫生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经营单位还必须接受乘客的投诉,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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