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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30吨多花1.1万 新举措双管齐下限制超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2:00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昨日,从河北往青岛运送钢材的驾驶员陈某和济青高速公路收费员争辩起来:因为货车超载,他在路上被交警罚了2000元罚款,下高速路时,按照4月1日起按吨位计费的标准,他的过路费比往常增加了9000多元钱。“既然已经给出了超载罚款,为什么还要收超载过路费呢?”陈某表示很不理解。有关人员昨表示,这是从两方面限制超载车辆上高速路的新举措。

  过路费缴了1万多

  昨日上午,一辆满载钢材的外地货车缓慢驶入济青高速公路青岛收费站,驾驶员陈某和往常一样将过路卡交给收费员打卡交费。当看到显示屏上显示的过路费时,陈某当场傻了眼。根据称重计算,他核载30吨的货车装载了60多吨货物,超限率达111.6%,需缴过路费12575元。“我承认超载,可也不能变这么多,前两天拉了同样重的货,过路费还不到3000元。”驾驶员跟收费员急了。当得知这是4月1日高速公路新的收费标准后,驾驶员又急了:交了超载过路费就是默许我超载上高速,可在路上又有交警因超载罚款,这不是交双份钱吗?

  双管齐下限制超载车

  “这就是要两方面限制超载车辆上高速。”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处值班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无法阻止超载车上高速公路行驶,也不能对其做出处罚,因此,全省通过提高超载车辆收费来提高超载车的运输成本,以此杜绝超载车违章上高速。济青高速公路青岛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收取了超载车高额过路费,并不代表超载车就可以合法上路,那只是增加了一个限制超载车的途径。根据交通法规,交警仍将对超载车辆做出处罚。(赵健鹏 朱以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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