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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期将至新楼刚动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5:19 新京报

  青年汇小区7号楼推迟一年交房,朝阳区建委称业主可索赔

  

交房期将至新楼刚动工

  一名业主在与开发商交涉时被路过车辆撞伤,引得冲突升级,警察赶到现场处理。本报记者 韩萌 摄

  本报讯(记者 王殿学)昨天上午,朝阳区青年汇小区7号楼业主将书面意见递交开发商,该楼应该于今年5月31日交房,但是现在里面刚刚开始施工,开发商称需要推迟一年交房。

  业主:合同约定5月底交房

  业主们是在售楼处递交意见书的,他们说大多是2004年买的房子,合同约定今年5月31日交房,但现在7号楼的位置只有施工用的坑,还没有地面建筑。

  退休的李女士家在外地,她说根据北京市的政策,退休人员可以跟随子女落户,她的儿子是北京户口,但由于没有房子暂时落户在亲属家里,入住后她才可以入户北京。

  另一位业主李先生从口袋里拿出火车票说:“我已经买好车票回老家给女儿办喜事,本来打算让他们在新房里结婚,现在女儿还在外面租房子住,只好先回老家办婚礼。”

  开发商:拆迁影响开工

  昨天,青年汇小区开发商———新松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7号楼动工晚是因为拆迁的问题,开发商客服张经理说,目前的准备是明年5月31日交房,并且将尽快把工程进度表向业主进行公示。

  张经理说,7号楼是新松公司和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的,现在新松集团已经接管,投入了许多人力和资金,目前正在良性运转。

  建委:业主可索赔

  业主昨日递交的书面意见表示,推迟交房的时间内,开发商应该根据合同支付违约金,并且业主保留退房的权利。

  为了和开发商方便沟通,业主汪洋被选为7号楼的楼长。汪洋表示业主们特别焦虑,需要定期从开发商那里得到消息,所以安排他专门负责跟开发商联系。

  朝阳区建委工作人员说,一个楼盘的建设需要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开工证,推迟交房是需要业主根据合同进行维权的,如果开发商不给业主违约金,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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