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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合伙投资生意陷入合同纠纷 郑女士花1元请了个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5:4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穴记者 李永利?雪 4月2日上午,被合同纠纷严重困扰的户县郑一凡女士在西安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完相关法律问题,并委托该所代理她的案子时,对方只收取了她1元钱的代理费。就在郑女士纳闷时,对方说他们办的就是花1元钱给人当法律顾问的业务,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向广大市民开展普法教育。

  3年前,郑一凡女士在户县与两位朋友合伙投资生意,由于自己缺乏法律知识,加上
是与熟人合作,3人共同签订合同时她没有仔细推敲合同内容中关于自己的利害关系,导致投资后,自己没有权力决策业务的发展方向。她一气之下决定撤出自己的资金时,却被对方告知按照合同约定,她就是没有“发言权”,且资金也不能撤出。

  4月2日上午,郑一凡拿着合同书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时,律师告知她,这份合作合同本身就没有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用大白话说,就是让合伙人给“涮”了。

  郑女士遂委托这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她这个“案子”并讨回投资款,在谈及代理费问题时,律师李某说:“我们只收你1元钱。”郑一凡说她当时觉得特别纳闷,觉得对方在戏弄她,嘲笑她这个法盲遇到这样的事活该。

  就在她强行按捺住怒火质问对方为何这样说话时,李律师说,凡是24小时之内向他们咨询法律知识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他们的收费就是1元钱,如果常年聘请他们当私人法律顾问以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他们全年收取360元。目的在于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市民逐渐走向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制道路上来。郑一凡听罢,立即掏出360元要求该所律师常年为她提供法律服务,并全力解决她的合同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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