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让零”更值得倡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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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9:0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上海连锁行业协会要求旗下129家大卖场,在收银时“有零找零,无零让零”,迎来消费者一片叫好声。 如今,商场超市不找零几乎成了商家的“行规”。在实际结账中,遇到有分币零头的情况,商家通常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零头小于5分钱时忽略不计,而零头大于或等于5分钱则按1角钱收账——对于那么一点零头,是舍是入,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关系
当然,商家这样做有商家的理由。但是我们要说,这种“四舍五入”的收银方法只是商家的习惯,并不是法律规定。在目前分币仍在市场上流通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四舍五入”法显然有失公平。因为消费者的权益是没有零头的,是不能‘四舍五入’的,该找零而不找零,让消费者多付了钱,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涨价,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损害。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一旦商品定价到分,就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找兑服务,任何卖场或超市都不能以没有零钱等为借口,拒绝为消费者找兑分币。既然找零是商家必然承担的义务,在没有零钱的情况下,商家就应该主动承担责任。而且对于商家来说,主动“让零”既让利于消费者,提高了信誉,赢得了市场;同时也方便了自己,一举数得,因而更值得倡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