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逗女生遭制止 捅伤教师陷囹圄(42)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9:4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北流讯北流市隆盛镇的罗某因挑逗女生,被学校的教师制止后,竟拔刀捅伤了两名教师,致使一名教师重伤,一名教师轻微伤,结果亦将自己送到了监狱。 2005年10月17日晚,19岁的罗某和几名男青年到隆盛镇某初中女生宿舍窗外挑逗女生,该校的卢老师闻讯后,与门卫等人出去制止他们,后来罗某跟随卢老师等人到学校大门口,欲强行进入校内,卢老师和陈老师等人不让他进去,因而引起相互推扯。在相互推扯过
日前,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该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赔偿受害人陈老师的经济损失8824元,赔偿受害人卢老师的经济损失1307元。 (吴小巧 梁荣志)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