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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犯事冒充未成年弟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9: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哥哥抢劫被抓后冒充弟弟,法院一审时依据弟弟的年龄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哥哥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孰料法院再次审查时发现真相。如今,哥哥将面临更重的判决。

  张超男是张胜男的哥哥,2005年9月2日5时许,张超男伙同其他两人,将受害人马某骗至新站新鸿安商城大门对面的胜利路人行道上,劫取110元现金逃离现场,后被新站分局抓获。张超男冒充其弟张胜男,由于张胜男系1989年1月10日出生,不满18周岁,被判两年有
期徒刑。讨了便宜的张超男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法院审查时发现,真的犯罪嫌疑人叫张超男,是张胜男的哥哥。由于张超男是1986年2月7日出生,作案时已满18周岁,同时查明张超男2004年6月19日因盗窃罪被湖南省长沙铁路法院判刑1年,刑满释放还不满5年,张超男将因累犯获刑更重。(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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