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社保年度转换办理规定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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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0:09 温州都市报 |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通过本报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由于2005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今年社会保险年度的转换工作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2006年4月1日起,各参保单位暂按2005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预缴社会保险费,待2005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按2006年度缴费工资基数补足差额。
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暂缓缴纳2006年度(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待2005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予以缴纳。 三、2006年4月1日至18日,市区各社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毛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