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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踪怒人报蓝纵被宁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2:1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近日,兴宁警方将两次纵火故意报复他们的蓝某依法批准逮捕。蹊跷,住家两次离奇起火去年12月14日深夜,兴宁市宁新办事处的吴某家莫名其妙发生火灾,底楼一个房间离奇着火,床褥、衣柜等物被烧毁,幸发现得早,火被及时扑灭。消防人员检查后,也没有查清起火的原因。4天后,吴某外出,家中只剩下老伴一人在家。凌晨,二楼又莫名其妙地发生火灾,老伴睡在一楼浑然不觉。邻居发现后马上报警并全力扑救。当左邻右舍和消防员及郊区派出所民警合力将大火扑灭时,二楼已被烧得一片狼藉,底楼的家具也被烧了一部分。
据一位邻居回忆,凌晨1时许,他发现紧挨着的吴某家二楼起火,刚好自家二楼新安装了水龙头,马上用水龙头喷水灭火,不然大火就会引燃过来,势必成火烧连营之势,后果不堪设想。破案,原来是人为纵火公安机关通过细致勘查,在楼顶查到有机油烧过的痕迹,表明火灾是有人故意纵火造成。民警调查发现,吴某一家人生性善良,很少与人结怨,究竟是谁向吴家下毒手呢?在民警的提示下,吴某回忆起新陂镇的蓝某到过她家,向她讨要离家出走的“老婆”何某,扬言“老婆”不回“家”,吴某一家就会遭到报复。通过进一步调查,何某家及她的娘家也接到过类似的恐吓电话。看来,蓝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2月14日,郊区派出所民警将蓝某抓获归案,蓝某很快交代了作案经过。动机,纵火恐吓逼回“老婆”原来,现年45岁的蓝某于2000年在韶关一水泥厂下岗后,因妻子不愿一起回兴宁定居而离婚。2002年5月,吴某将离异的外甥女何某介绍给蓝某。蓝某在家宴请了亲朋,何某带着8个月大的女儿住了进来,他们便算成了家。两年后,蓝某与何某的矛盾日益明显,关系愈来愈僵。何某不愿与蓝某再一起生活下去,带着女儿不辞而别。不久后,蓝某有点后悔,便开始四处寻找何某,但一直没找到。找吴某及何的其他亲属,他们都非常冷淡。蓝某心想,可能是吴某把外甥女介绍给别人了。为证实自己的想法,他找了个机会潜进吴某家中,偷出3本电话簿。在电话簿里,他找到了何某的联系电话。按电话号码打过去,是一个男子接听的,男子说何某是他的老婆,他们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两人当即在电话里吵了起来。自己的“老婆”一下子成了他人的老婆,蓝某十分气恼,一心要夺回来。但从他人口中得知,自己当初没有办结婚登记,从法律渠道上争不赢。蓝某一肚子怒火迁到吴某处,向吴某讨要老婆,反而被奚落了一顿。恼羞成怒的蓝某恐吓说,若何某不回来,她们肯定会遭到报复。2005年12月14日夜,蓝某准备好一条沾满机油的烂裤,摸到吴某家将烂裤点燃,从窗口扔进底楼一张床上。4天后,蓝某故伎重演,将2楼的简易房子点燃。日前,蓝某被依法批准逮捕。(罗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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