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刺死女友被抓后辩称女友是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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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5:49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李杨) 因处对象遭女友父亲反对,便先杀人后放火,罪犯齐某被核准死刑。 公主岭市的齐某今年28岁,与本村周某处对象,遭到周的父亲反对。齐某对此非常不满,产生杀人的念头。2000年3月21日15时许,齐某携带匕首等凶器来到周某家,周的父亲不在家,齐用匕首照周某刺20余刀致周当场死亡。随后,齐某点着周家房屋。齐某畏罪潜逃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齐某不服提出上诉,称他跟周某感情很好,因为遭到周父的反对,两人想自杀,是周某提出让齐扎她的。然而法医鉴定周某胸部、双上肢40余处刺(切)创口,其双上肢10余处刺创及虎口伤为死者生前所形成的防卫抵抗伤,说明被害人在被害时曾奋力抵抗。齐某近日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终审裁定核准死刑。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