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小三轮14天停车费21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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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2:15 新京报 | |||||||||||
车主质疑停车场乱收费,停车场称按交通队要求收费,交通队予以否认 来电显示: 市民王先生向本报热线63190000称:他的人力三轮车因“无照行驶”被交警扣下,14天后他按要求到指定停车场取车,被告知需缴纳218元的停车费和拖车费。按照交警队出具
3月24日,三名违章三轮车车主守候在停车场门口,他们需缴纳高额停车费。 “明码标价每天6毛,实际却按每小时1元收费。”近日,王先生的三轮车因“无牌照行驶”被朝阳劲松交通队扣下。14天后,他按要求拿着交通队开据的车辆放行单到朝阳王四营盛华停车场取车,但停车场不按照放行单上的收费标准收停车费,而且还不给开正规发票。对此,停车场人员说是交通队改的收费标准,但劲松交通队执法站负责人称,收费是停车场的事,与交通队无关。 投诉:不开发票可商量价格 王先生称,3月2日9时,他骑着带篷人力三轮车去潘家园旧货市场购物时,被值勤的朝阳交警以“无牌照行驶”扣下并开据了处理单。次日,他到朝阳区劲松交通队执法站接受处理时,一位岳姓负责人让他等全国两会结束后再来办理。3月16日,他再次来到劲松交通队执法站,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工作人员未对他进行罚款,而是直接开据车辆放行通知单,让他去交通队指定的王四营盛华停车场取车。 据朝阳交通支队暂扣(滞留)车辆放行单显示,王先生的车种为小三轮,在背面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中,小三轮车为每次0.2元(注:晚上22时后及昼夜存车,收费加倍)。按照王先生的理解,白天0.2元,晚上0.4元,一天应为0.6元。 王先生说,他到了停车场后,却被告知要交纳218元的停车费,“当时吓我一跳,怎么这么多?”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说,放行单上的标准印错了,应该是每小时0.5元,一天一夜12元。停车14天共168元,加上50元拖车费,一共218元。 “这个价格我不能接受,”王先生说,他又找到交通队的执法站,一位负责人对他说,放行单的确印错了,并亲自将王先生放行单上的“次”改为“小时”。无奈,他向物价部门投诉,工作人员让他拿到停车场的发票后再投诉。 为了拿到发票,3月20日上午,王先生再次来到盛华停车场,此时停车费已涨到了256元。 王先生说,在他的要求下,停车场称“没有你要的那种发票”,只能开收据,但收据上没有停放时间和停车场公章。“这种收条根本不能作为证据。”出于这种担心,他仍没有交钱。第二天,他第三次来到停车场时,一名男工作人员称,不开发票价格可以商量,“免去50元拖车费,就交200吧。”最终,王先生交了200元钱,取回三轮车。 停车场:按次收费规定不明确 3月24日,记者来到盛华停车场。在停车场门口,立着“北京市物价局规定停车场收费标准”蓝色大牌子,内容与执法站的放行单背面收费标准一致,小三轮为每次0.2元。工作人员称,这个标准印错了。至于为什么不更改或撤除错误的公告牌,他没有回答。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该停车场的车辆都是交通队责令停放的,收费标准也是由交通队更改的,他们只是执行而已,“有什么事情就找交通队吧,我们不知道”。 对于小三轮车“每次0.2元”的收费标准,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认为,是物价部门没有对“次”作出明确规定。“一秒算一次还是一小时算一次?”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按照停放和取出算一次的话,停车场就赔钱了“连给工人发工资都不够”。 对于停车场按照每小时0.5元的标准收费从何时开始,停车场的工作人员都称自己刚来工作不知情。一名工作人员说,平时停放此处的违章三轮不多,“今天就一辆都没有”。 但3月21日,记者跟随王先生到停车场索要发票时看到,印有“盛华停车场”的卡车多次运送违章三轮车进场,场内也有数十辆违章三轮车停放。 至于发票问题,该停车场人员称,“开发票没有问题,我们这里一直都是有发票的。”记者随后观察到,停车场曾向机动车车主开据过正规发票。 违章三轮:多数停放10天以上 3月24日上午,10余名三轮车主在停车场门口等候取车。他们一般都满面赔笑地跟工作人员讲价,很少有人质疑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遇到较真儿的车主,则有人劝其“不要和自己过不去”。 “我们知道黑三轮应该管制,但停车场收费也应该按规定。”三轮车司机王龙跃说,他的三轮无照拉客被交警扣下,12天要缴费198元,也不给发票。“没有证据就无法投诉。”他们称,也曾多次索要发票,但均被拒绝。 3月31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停车场。同样遇到几名等待领取违章三轮车的车主。其中一人说,他的三轮已经被扣了一个月了,由于执法站称“两会之后再处理”,所以一直没有拿到放行单,也就无法取车。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违章三轮车几乎都在此停放了10天以上。 交通队:已通知停车场“低标准收费” 朝阳交通支队劲松队执法站站长岳先生否认收费标准由交通队更改。他称,劲松队附近只有一个正规停车场,肇事和违章车辆只能放在那里,绝不存在交警队开停车场的问题,收费是停车场的事情。 岳先生称,收费标准没有修改过,应该按照放行单上的标准收取。得知停车场采用“高标准”收费后,他们已通知盛华停车场按照现行规定收费。但是,交通队对停车场无管辖关系,没有制约权力,“若出现乱收费只能向物价部门反映”。 岳先生称,王的三轮车为改装无牌照拉客三轮车,交警部门查扣的这种违章三轮车本应没收销毁,考虑到一些三轮车司机生活比较困难,一般先停放在指定停车场,然后罚款10至20元,拆掉改装车篷,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等处理。实际情况是,一般违章拉客三轮车处理后仍上路揽生意,直到再次被交警或城管部门查扣。 对于多位车主反映的处理时间太长问题,他表示,两会期间对违章拉客三轮车管理比较严,都要等到两会结束后处理,并不是有意延长停车时间。他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违章三轮停车按“次”收费的问题,“收费标准会更加明确”。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耿小勇 张寒 实习生夏欢 摄影:本报记者韩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