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私取主人钱诉前调解全额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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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蒋洪张华记者高冰洁)老人因病死亡后,保姆取其存款据为已有。日前,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促使老人子女与该保姆达成返还全部款项8000元的协议。 李某因不愿和子女居住在一起,长期独居。2004年以来,又雇请保姆吴某照顾。在此期间,李因行动不便,其购置物品及款项存取,一直由吴代为办理。今年2月,李因病去逝,吴某遂将李存于银行的存款支取出8000元,又迅速以其妹的名义存入2公里外的龙马潭区
江阳区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当日履行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