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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员上班被刺伤成植物人 公司拒绝工伤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6: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今日上午9时,金牛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其结果将直接影响一个“植物人”将来的命运——前年9月10日晚,刚刚大学毕业的寇小娥在成都双林路一房屋置换店工作,被人刺成重伤成了“植物人”。该公司为此支付了10多万元医疗费,目前仍然每月为其支付280元工资,但要求成都市劳动保障局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美女员工被人杀成“植物人”

  据当时的一位女目击者证实,2004年9月10日晚,她正在店内工作,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喧哗声传来,随着,一个人踉踉跄跄从门口闪过,一看竟是隔壁房屋置换公司(以下简称置换公司)的职员寇小娥。寇小娥从店里冲出来后,摇晃着往大街上跑。她的双手被绑在身后,跑了几步后栽倒在地。另据寇小娥的一位女同事透露,房屋置换店每晚8时关门,她下午6时离开时就剩下小娥一人,当时她看见一名男子在店内神秘地转了几圈,随后便一声不吭地出了门。

  随后,被人刺成重伤的寇小娥被送到了医院,当晚又紧急转入华西医院抢救。据介绍,寇小娥家住射洪仁和镇,身高1.74米,人长得很漂亮,事发时刚刚大学本科毕业,年仅24岁。据悉,其母下岗多年;其父寇华裕是一名乡村教师。

  目前,寇小娥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只能通过眼球转动表达意识,基本上成了一个“植物人”。据抢救的医生说,寇小娥的左颈部和左肺部的血管被刺断,在抢救过程中,寇小娥因伤情严重,曾经心跳停止。

  公司已支付10多万元医疗费

  昨日下午,置换公司负责人伍权江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事发当时,寇小娥还处于试用期,并未购买任何保险。鉴于她在上班时间和公司所在地受伤,公司一直在配合医院对她治疗。截至目前,该公司已为寇小娥支付了10多万元的医疗费。目前,寇小娥在家养伤,公司仍坚持每月按基本工资的70%支付工资,即每月280元。事发后,置换公司为所有的试用工购买了保险。

  是否工伤将影响其今后命运

  去年11月3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对寇小娥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对此,置换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于今年2月15日被驳回。之后,置换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成都市劳动保障局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置换公司认为,受伤原因是认定寇小娥是否是工伤的关键。此案凶手至今未落网,不能说明寇小娥受伤原因,也不能断定其因公受伤。昨日下午,伍权江对此也表示,虽然寇小娥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是目前认定她为工伤为时尚早,也对公司不公平。如果一旦查明寇小娥属于因公受伤,公司肯定会负责到底。

  每月280元的工资对于昏迷中的寇小娥来说远远不够,更谈不上继续治疗。昨日下午,寇小娥的代理律师牛建国粗略计算后称:确定工伤后,寇小娥每月可以依法享受生活补助费1700多元和

医疗保险;需要继续治疗,置换公司还应承担全部医疗费。这样,寇小娥或许还有醒过来的可能。

  本报记者 袁勇 摄影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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