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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管坠楼砸伤一居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7:0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4月3日讯(记者陈新坦)昨天上午,晓望路26号楼一截一米长的落水管从三楼掉下,砸在居民叶女士左肩上,导致叶女士受伤。记者今天采访了解到,岛城不少老居民楼的落水管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落水管应由有共同利益的全体居民负责。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晓望路26号,只见楼上的一根落水管摇摇欲坠,有段一米多长
的落水管已经坠落到地上,断成几截。居民叶女士告诉记者,昨天上午,正是这段落水管坠落砸到她的左肩上,左肩青了一块。后来,叶女士联系该单元的住户共同出钱维修落水管,但由于一住户有异议,维修计划搁浅。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居民楼所在的仰口路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已经帮助居民联系了多次,但一直收不齐维修费用。

  记者今天在台东、海泊路、沧口路、大连路等附近的居民区看到,不少老居民楼的落水管年久失修,其中一些落水管局部也已经脱落,残存的部分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坠落的可能。

  落水管到底该由谁来维修?记者今天下午咨询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落水管是整个楼的公用设施,应该由有共同利益的居民共同出钱负责修缮。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保修期后应由物业负责向居民收钱,并委托维修部门维修。没有物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协调。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均没有的居民楼,可由居委会负责协调居民,确认共同利益居民的范围,并负责收钱,联系维修部门对落水管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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