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强制性新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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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0:0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罗忠贤) 从上月起,国家质监部门执行蜂蜜强制性标准,要求各地的商场、超市停止销售儿童蜂蜜、中老年蜂蜜及保健蜂蜜,对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的蜂蜜,在11月1日前可降价销售,之后禁止生产、销售。玉林城区各商家在这方面的执行情况做得怎样?日前,记者到几家大超市作了一番采访 。 在一家商场设立的连锁超市,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放有几个品种的保健蜂蜜,大多
在另一家大超市,记者了解到的情况与上一家超市基本一致。对于保健蜂蜜下一步的销售,商家表示,他们会与供货商沟通,待情况明了后,尽快按照国家新标准来做好保健蜂蜜的销售工作。一位逛超市的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家人平时食用蜂蜜不多,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开春时节和秋天时到大果场直接找养蜂人购买,这样比较放心。” 之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质监部门的一位专业人士,他告诉记者:“我们尚未接到自治区质监部门转发的通知,如果通知发下来,我们会对商家销售的保健蜂蜜进行抽查送检,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再督促商家做好这项工作。” 链接 新的国家蜂蜜强制性标准规定:蜂蜜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糖类、代糖类物质,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如果在蜂蜜中添加其他矿物、生物或其他提取物、分泌物、工业生产物质,不应以“蜂蜜”或“蜜”作为产品名称。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