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婚育年龄同居怀孕不少打工者婚育知识“贫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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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1:0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一外地来锡打工男青年向本报投诉,女友被老板娘逼着去人流并上环。记者采访后了解到,真正的事因却是该男青年自己违法与未达婚育年龄的女友同居。这一投诉的180度大转弯揭示出:不少打工青年法律意识谈薄,对婚育知识知之甚少。 昨天,在江阴打工的外地男青年小成投诉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女友被老板娘“逼着”到医院人流并上环。小成来自苏北,今年24岁,去年他与18岁的女友认识并同居。
今年年初,女友被查出怀孕了。1日,女友回来说老板娘陪她去做了人流并让她上了环。小成听了很火冒。 市计生委有关人士说,按《婚姻法》规定,女性满20周岁才能结婚,小成女友还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她和小成的同居没有法律保障,如果生下孩子也是非婚生子,得不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按规定应中止妊娠,选择上环也是防止未婚同居可能产生的再次怀孕。 据了解,像小成女友一样,未满结婚年龄就同居的,在打工者中还有许多。这些年龄20岁不到的“大孩子”由于得不到家庭的监护,在打工地又无人监管,早早谈恋爱并同居。未婚先孕的女青年不在少数,她们要么悄悄回乡生儿育女,要么只能选择人流,不利身心健康。小成说,他身边的工友也有不少类似情况。他认为跟女友同居没什么,迟早会结婚的,女友怀孕家人都知道,肚子大了就回乡下结婚生子。至于避孕措施,小成及其女友都一知半解。(伊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