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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成“跷跷板” 双方一吵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1:4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户主请人做铁门,不料做成的铁门更像是“跷跷板”。双方因这个问题一吵就是6年,直至近日市工商局12315以杨老板补偿户主490元将其调解。市民吴某本来就是一个泥木铁各个工种都能干的建筑工。2000年,他自建的房子快要完工的时候,准备装在大门口的铁门还没有做。因一段时间的建房已使自己倍感劳累,他就不想自己动手制作这个铁门,而是拿了1500元让外甥请人做一个大铁门。外甥请市区一姓杨的老板代劳。铁门两个多月后做好,杨老板就让人把铁门运到吴某家,并帮其安装。不装不知道,一装吓一跳
。这个大铁门装上去之后,竟然是四个角各歪各的,怎么关也关不平,用力一按就像小孩子玩的“跷跷板”。“这样的铁门怎能值1500元!”吴某随即火冒三丈,就找姓杨的交涉。杨某告诉吴,做这个铁门他并没有收到1500元,只收到980元。焊接这个铁门的时候,师傅的确都不在,因为时间较紧,他就让学徒做了。技术是差了点,但一分钱就买一分货,自己并没有过错。不过双方就此结下椽子,此后吴某一看到铁门关不好就生气,找杨吵架,称对方没有兑现承诺;杨则坚持自己已尽到责任,决不退让。双方就这样一吵就是6年。到了今年3月份,吴某认为这样吵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就找到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反映这件事情。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之后认为,吴某花1500元做铁门,真正花到做门者杨某手中才980元,这责任不在杨某,而是吴应与外甥之间的问题。980元的价钱按当时的情况的确难以做成豪华铁门,但即使不是豪华门,也必须具有普通门的功能,能关平关好。因此,杨某在这件事情中依然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在工商部门的积极调解下,双方同意由杨某一次性补偿吴某铁门造价的一半(490元),吴某家的铁门问题从此与杨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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