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事业单位招人 农民也可报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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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2:0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省人事厅昨公布基本条件,岗位信息将在网站公布 本报讯 农民、非公经济社会组织人员也可参加我省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的。 我省近期将首次组织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为了让社会各界及应聘人员了解政策
据介绍,应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三)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五) 应聘工勤岗位的,应具备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和技能;(六)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农民、非公组织人员均可报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标之一,就是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因此,事业单位不论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只要符合公开招聘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受原有身份限制,均可报考。 有关岗位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 (福州晚报 供稿)(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