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很陌生 八成邻居打官司前不知对方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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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2:1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日前,玄武区法院对该院近4年来审理的100多起相邻纠纷案件的调查结果显示,邻里之间陌生感加重。在去年受理的此类案件中,原被告在打官司前彼此不知对方姓名的占80%。 八成邻居打官司前不知对方姓名
2002年初至2005年底,玄武法院共审理各种相邻纠纷案件111件,这4年的案件数分别为8件、24件、32件和36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诉讼主体80%是40岁至70岁的中老年人。 分析发现,邻里陌生感加剧,关系日渐疏远。在2002年受理的案件中,原被告在打官司前彼此不知对方姓名的占60%,2003年为64%,2004年为65%,2005年则上升为80%。 去年年底,一位姓王的中年妇女以楼上邻居经常夜间跳舞,吵得她全家睡不着觉为由,状告邻居。可立案法官接过她送上来的诉状发现,被告一栏中,只有“某小区某幢某单元某室”,并无被告的真实姓名。问她,她说不清楚。法官只好要她搞清邻居姓名再来打官司。 调查显示,往来少、走动少、人情冷漠,已严重影响相邻关系的融洽相处。 发生纠纷后,1年不到就打官司的占64% 因为彼此不熟识、不了解、不交往,邻居之间一旦发生纠纷,“仇视”心理就比较重,很难原谅对方,争吵起来言辞激烈,直至闹上法庭。 从纠纷发生到提起诉讼,其间一年时间不到的,2002年占案件总数的47%,2003年占57%,2004年占62%,2005年则上升为64%。法庭上,有68%的案件在审理、调解时,原被告出现相互谩骂的现象。 有两家都住一楼的邻居,为争夺门前空地上的一根晾衣绳,4年内相互告状,先后打了7场官司。期间,所在社区、公安多次出面调解,但因相互间“仇视”心理太重,始终没有结果。 96.2%的当事人后悔打“邻里官司” 家住城东的陈某、万某,因为同时购买了同一多层住宅小区的房产,成为楼上下邻居。万某心脏不好,喜欢安静;陈某则闲不住,常在家搞点响声很大的体育锻炼。因此,万某就向有关部门反映。 陈某觉得万某小题大做。去年8月的一天,他上楼路过万某家门前时,向万家门口吐了一口痰。万某正好开门看到,气得心脏病发作住院。不久前,万某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3万元。在此次调查的相邻纠纷中,有92.4%是因只考虑“自我”的小事引起的,如防盗门窗安装、宠物饲养,以及室内运动、唱卡拉OK及打牌娱乐发出的噪音等。 另据调查,111起案件中,有91.2%的相邻纠纷发生在新的多层住宅小区。而2002年前只有27%的相邻纠纷发生在新的多层住宅小区。2005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94%。一场官司十年仇。法院在对上述案件的当事人回访中发现,有96.2%的当事人后悔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相邻纠纷,认为“赢了官司输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