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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父亲乱棒打死儿子被判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4:12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去年10月,我还有一个幸福的家。自从孩子一个月大我就带着他,他二年级以前我都没打过他……我现在没了儿子,没了这个家,最大的受害者是我啊!”只因孩子没写完作业撒谎便将亲生儿子打死的阮某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今天上午,崇文法院经继续审理后,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阮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就因为阮某近乎畸形的望子成龙心态和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而不复存在。而令人痛心的是,发生在阮某身上的悲剧并不是特例。据本案的公诉人介绍,就在前不久,本市丰台区的杨某
因4岁的养女“不听话”,而将孩子打死。

  律师认为应定罪为过失致死

  与上次开庭一样,阮某的律师认为,阮某的罪名应定为过失致死,而不是故意伤害。“阮某完全是一种过失行为,因为以前体罚孩子时没有造成任何后果,所以这次他完全是轻信了自己能够避免危害后果,并无主观故意。”到

医院后,阮某甚至给医生磕头,求医生救救孩子。

  同时,律师还引用了发生在深圳的一个案例,母亲因为管教女儿将女儿打死,法院以过失致死罪判处这名母亲拘役6个月。

  用金属管殴打孩子存在主观故意

  与开庭时的情绪失控相比,阮某这次平静了许多。虽然距上次开庭还不到一个月时间,但刚刚34岁的阮某显得愈发苍老。阮某蜷缩在被告席上,目光呆滞,声音微弱,回答问题时思维有时显得有些混乱。“你知道当时孩子多大吗?”公诉人问。“10岁。”“你知不知道金属器械打在年仅10岁的孩子身上会造成多大伤害吗?”面对公诉人的反问,阮某犹豫了半天,“不知道,我就是想教育教育他。”

  而公诉人认为,阮某作为一个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应该意识到金属材料工具打在10岁孩子身上会有什么后果。阮某之所以要用金属材料工具殴打孩子,目的就是要让孩子记住这种剧烈的疼痛以达到自己所谓的教育目的。“阮某家里有那么多东西,为什么他就非要选择铝制晾衣杆和墩布把?”所以公诉机关认为,阮某是具有主观故意的。

  父亲始终不承认对孩子下狠手

  阮某直到今天仍然说不记得自己打了孩子的头部。“他是我亲生儿子,我虽然恨铁不成钢,但绝不是存心要把他打死啊,我怎么会打孩子的头呢?”“我只打了他十几下,打在腿和屁股上。”这与阮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存在出入。公诉人当庭宣读了阮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当时因为孩子没有写完作业又撒谎,所以阮某在卧室、

卫生间和阳台上都打了孩子,工具是铝制的晾衣杆和墩布把。虽然孩子一再哀求“别打了,我一定写!”妻子也在一旁劝阻,但依然没有拦住阮某。金属管一下下抽在孩子的身上、胳臂上、头上,孩子娇嫩的皮肤由白变红,但阮某仍然没有罢休。直到孩子从床上摔下来昏迷不醒,阮某才真正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经鉴定,孩子头皮血肿1处、头皮出血4处、腰部、臀部大面积皮下出血、细条形挫伤多处……

  对于阮某在法庭上的说法,公诉人认为,这可以认为是阮某为了减轻心理压力、逃避内心谴责的一种做法。“对阮某‘不是故意,不想把孩子打死’的说法,公诉机关是予以认可的。否则阮某将会被指控为故意杀人。”

  王萍文并摄

  

漫画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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