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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工伤去世留下赔偿金 巨额抚育费归属成悬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5:0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事件背景:去年9月29日,南京某公司民工李伟在打扫房顶不慎从8米高的房顶跌落在地,头部受重伤昏迷不醒,家属一行60余人从老家沭阳赶来南京找该公司讨说法。同年10月11日,李伟固重伤不治身亡,家属情绪更加激动,数十人于次日上午围堵该公司大门,致使该公司以及院内10多家单位无法正常工作。

  该公司遂向110报警,沙洲派出所民警许国兴赶到现场劝退了死者家属。同年11月1
7日,在许国兴的两次极力调解下,双方以32万元的赔偿金达成一致协议。

  原本事情到此结束了,但今年3月17日,李伟的妻子张美娟将一纸诉状递到了鼓楼区法院,以女儿李蕊的名义状告李伟的舅舅周顺东,要求其返还李蕊应得的14万元赔偿金,由她作为法定监护人进行保管。周顺东拒绝到法院,在其要求下,法官将此案的调解放到了沙洲派出所,与许国兴警官一起断“家务事”。

  日前,在沙洲派出所调解室内,李伟的父亲李国正夫妇、舅舅周顺东、妻子张美娟及其律师,几个月来第一次坐在了一起。

  张美娟在起诉状上称,李伟去世后得到32万元的赔偿金,扫除安葬费后,在沙洲派出所的协调下,李国正夫妇与她各得5万元,剩下14万元作为1岁多的李蕊将来的抚养费。

  当时因为李国正夫妇有顾虑,要求将14万元放在李伟的舅舅周顺东处,由其存入李蕊的名下。然而周顺东并未这样做,却将该款占为己有。

  但周顺东拿出了去年12月16日李国正与张美娟在沙洲派出所签订的一份协议,在协议中写明这14万元由李蕊的舅父周顺东暂时保管,如果李蕊生活、生病、上学等需要用这笔钱时,取款时必须有李国正、张美娟两人均到场。

  周顺东说,如果张美娟带着孩子突然跑了,钱无法存在孩子的名下,“但也不能放在我这啊”。去年12月18日,李国正一家亲属共8人召开了一个家庭会议,最终协议商定,这14万元由他和李国正的妹妹李琴两人共同保管。

  在李国正夫妇以及周顺东的眼里,“她就不值得我们相信”,“她现在才24岁,还很年轻,以后难保不改嫁,孩子的这笔钱以后不花在孩子身上怎么办?”

  令周顺东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好心帮忙,如今却被告了要上法庭,“当初外甥李伟受伤住院时,全都是我兄弟两人在忙活,她张美娟既然无情,那我也会起诉她赔偿我当初的损失费。”

  许国兴警宫与法官提出了调解意见,“把14万元分成14份,由沙洲派出所保管,每年来领取一份1万元孩子的抚养费,孩子归谁抚养就由准来领这笔钱”。张美娟同意了这个方案。但李国正夫妇以及周顺东却没有赞同。

  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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