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为卖过期肉道歉 上海有关部门称最多罚一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1:41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家乐福在上海的一家大卖场,因出售超过保质期的猪颈骨肉,且擅自搬动已封存的过期肉近日被查处。昨天,在上海食药监部门监督下,该店153箱过期猪肉被统一销毁。家乐福方面进行了公开道歉。 4月1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虹口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家乐福曲阳店正在销售过期的猪肉。调查人员迅速赶到后,在现场发现了153箱标注为“1bpfre
经调查,家乐福曲阳店于3月30日、4月1日,分两次从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购进猪颈骨肉996公斤和1994公斤。第一批购进的996公斤猪颈骨肉已全部销售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对第二批购进的153箱、1994公斤过期猪颈骨肉进行了现场封存,并责令家乐福曲阳店立即公告召回已出售的过期肉。 当调查人员3日再次来到家乐福曲阳店时,却发现其工作人员竟然擅自搬动已封存的过期肉。昨天上午,上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监督员,随车押送这批被查获的过期猪颈骨肉至奉贤,统一销毁。 昨天,家乐福方面对此次行为进行了公开道歉,对相关的生鲜部经理进行了停职处分。 另外,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表示,对于家乐福销售过期猪肉的行为最多可能只处以1万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