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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惹来偷窃嫌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2:43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毛懿

  浦东新区三林镇的朱先生好心帮堂弟搬冰箱,没想到第二天,堂弟夫妇找上门来说藏在冰箱底下的1万元丢了!而且还把他作为怀疑对象报了警。此事在村里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处在怀疑漩涡中的朱先生感到百口莫辩。于是他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堂弟夫妇在三林镇范围内向他公开道歉,同时索赔精神损失费2万余元。

  朱先生家和堂弟家相距不过四五户人家。去年7月底,刮台风下大雨,很多人家都因此进了水。一天朱先生路过堂弟家时,发现屋里一间房的积水已经漫过脚面,另一间房眼看也快进水了。堂弟忙招呼堂兄:“哥,来帮我家搬搬冰箱。”朱先生二话不说上前帮忙,两人合力将冰箱抬起,女主人和女儿将两条长板凳垫在冰箱底下。搬完冰箱后,朱先生还帮忙把沙发挪了位置。

  第二天,堂弟夫妇找上门来,“哥,你有没有看到冰箱底下的1万元?”堂弟问道。

  “没看到啊!”朱先生愣了一下,说。

  “我们在冰箱底下藏了1万元现金,搬冰箱时还看见地上有钱的,可后来就不见了。”

  “看到钱还不捡,赶紧报警去。”朱先生帮着出主意。于是,堂弟夫妇报了警,但怀疑对象是朱先生。

  没过几天,村里开始传言朱先生偷拿了堂弟家里的1万元,有不少亲戚还上门追问朱先生到底有无此事。只要朱先生一出门,不明真相的熟人都会询问此事,朱先生不停地解释。到后来,朱先生干脆不出门了。

  8月20日一早,朱先生跑到堂弟家去理论。双方争执中,堂弟脱口而出:“就是你偷的!”此时,围观者众。

  朱先生不能容忍自己在村里的名誉就此败坏,于是起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堂弟夫妇在浦东三林镇范围内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朱先生认为,堂弟一家将他视作嫌疑犯,对外公开传播谣言,损害了他的名誉。8月20日一早,他追问堂弟时,对方说:“钞票被你踩在脚底下,肯定是你拿的。”朱先生说,他当时在搬冰箱,即使钞票踏在脚底下,怎么拿钱?何况正值盛夏季节,穿着短袖,浑身上下也没地方藏钱。朱先生向法庭提供了不少邻居的证言。

  堂弟夫妇则认为,当时称朱先生偷钱是一时气话。何况双方争吵时,都没有说过什么好话。为此,堂弟一家通过其诉讼代理人向朱先生道歉。

  浦东新区法院认为,朱先生堂弟夫妇认为家中钱款失窃之后,急忙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是在正当行使民事权利,此举并不构成对朱先生名誉权的侵害。而争吵中说的一些偏激语言,也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堂弟夫妇的行为并不妥当,因此应在表达歉意的同时吸取教训。

  尽管朱先生提供了多份证人证言,证明外界确实有相关传闻,但是证人作证时表示这些话也都是听别人说的,所以朱先生认为堂弟夫妇在外散布“他拿了1万元”的事实,证据不足。

  据此,法院没有支持朱先生的诉请。日前,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至于引起这场官司的1万元究竟去向何处,公安部门仍在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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