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生子被开除的女大学生与学校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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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55 生活报 | |||||||||
本报讯 因结婚生子而陷入“状告母校”官司之中的王洪杰,近日回到了久别的母校,回到了她曾经实习过的医院。 4日上午,电话那端的王洪杰告诉记者,她已经回到了曾经实习过的医院,学校表示将帮助她尽快完成未完成的学业,拿到毕业证书。
随后,记者拨通王洪杰代理律师张春发的电话,张律师对这一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张律师告诉记者,王洪杰案最终的法律程序是: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王洪杰撤诉;双方和解。 另据张律师介绍,在和解问题上,校方与王洪杰相互间取得了理解与信任。校方没有行文撤销对王洪杰的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但表示不把处分决定装入王洪杰档案,王洪杰也表示对校方的宽容“感激不尽”。(本报记者 崔立东) 新闻背景 2005年2月6日,临近毕业的牡丹江医学院女学生王洪杰在实习期间结婚生子。同年3月24日,牡丹江医学院做出决定将王洪杰开除学籍。 2005年9月21日,王洪杰向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学校方面做出的开除决定。 2005年12月8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做出判决:撤销牡丹江医学院给予王洪杰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2005年12月23日,牡丹江医学院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2月27日,王洪杰状告母校一案二审开庭审理。该案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王洪杰撤诉。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