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 正文

夫妇捆吊儿子致其死亡被判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4: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余勇) 记者昨日获悉,本报曾报道的《沉溺网游夜不归宿一少年被父母捆吊身亡》一案,经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敬世强、杨翠兰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月16日下午,蓬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国家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敬世强、杨翠兰将其打游戏且夜不归宿的儿子敬松用绳子捆住手脚,使其脚尖着
地,捆吊在自家卷帘门横轴上进行体罚教育造成了敬松的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敬世强、杨翠兰对其指控的罪名、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无异议,夫妻俩重复多次的话是:“没有什么说的,儿子已经死了。”

  法院审理查明该案后认为:被告人敬世强和杨翠兰为矫正教育其子敬松的不良行为,而对敬松采取捆吊体罚,捆吊体罚结束后,在敬松出现呕吐等症状时,仅以为是感冒了,未送

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因疏忽大意以致造成了敬松的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敬世强和杨翠兰认罪态度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