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捆吊儿子致其死亡被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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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4: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余勇) 记者昨日获悉,本报曾报道的《沉溺网游夜不归宿一少年被父母捆吊身亡》一案,经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敬世强、杨翠兰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月16日下午,蓬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国家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敬世强、杨翠兰将其打游戏且夜不归宿的儿子敬松用绳子捆住手脚,使其脚尖着
法院审理查明该案后认为:被告人敬世强和杨翠兰为矫正教育其子敬松的不良行为,而对敬松采取捆吊体罚,捆吊体罚结束后,在敬松出现呕吐等症状时,仅以为是感冒了,未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因疏忽大意以致造成了敬松的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敬世强和杨翠兰认罪态度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