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会三院诊疗活动被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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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5:2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朱娜)日前,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局已对省红会三院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院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进行整改,莲湖区法院已经查封该院设备和财务室。 本报3月30日报道的陕西省红十字会第三医院在不具备相关医疗设备条件的情况下,收治病人,最终导致6岁患者二级伤残,后经西安市中院判定省红会三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在执行生效后第三医院法人不见了踪影一事见报后,引起我省多家媒体的关注。
3月29日,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局对省红会三院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进行整改。 3月31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查封省红会三院所有医疗设备和财务室。 4月4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执行庭的张法官告诉记者,目前,法院正在查验红会三院的债务纠纷,随后将进行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