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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腹子流产 抚养费重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6:40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4月4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黄娟)王某的丈夫因工死亡后,单位给了18万元补偿款。其中有6万余元是给王某腹中胎儿的抚养费。如今王某流产,对于该笔抚养费的分割,王某与公婆产生分歧并对簿公堂。

  2005年6月,王某的丈夫李某在单位工作时因事故身亡,事后单位一次性支付了抚恤金、丧葬费、遗腹子抚养费、生活补助费共计18万元。可2005年8月,怀孕7个月的王某在医
院做了引产手术。为此,公婆要求取得孩子的64800元抚养费。

  在法庭上,双方对64800元遗腹子抚养费的分配存在争议。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中遗腹子的抚养费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因此不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于单位对这64800元仍有分配权,因此法院无权分割。后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18万元赔偿款中5万元归王某所有,其他归公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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