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肇事逃逸“废了”40万元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6:41 大众网-生活日报

  车主刚为新车购买了4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便将一名行人撞伤致死。但是他的逃跑行为不仅使保险变为无效,还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生活日报4月4日讯(记者李冉通讯员庄国庆井传法)刚刚购买了1个月的新车将一名行人撞伤致死,但驾驶员却逃逸了。近日,长清交警用30个小时便破获了这起肇事逃逸案。车主购买的4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也由于驾驶员肇事逃逸变为无效。

  3月30日深夜1时许,长清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国道220线归德镇前夏村西丁字路口处有一辆车撞人后逃逸。

  民警到达现场后,伤者已送往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富有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王强判断出肇事车的逃逸方向,并通过现场散落的反光镜外壳确定,肇事车应为刚刚上市不久的帕萨特领驭轿车。办案民警立即分头对事故现场周围进行走访,确定事故时间。根据事故现场前后两处监控点提供的资料,肇事车辆的车牌也初步断定为鲁MC1ⅹⅹ6。

  由于肇事车辆的牌照属于博兴县,长清交警马上赶赴博兴。在博兴交警大队的配合下,长清交警很快在当地一家修理厂将快修复完的肇事车起获。经过警方了解,此车刚刚购买了1个月,车主为车辆购买了4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然而由于肇事逃逸,保险将无效,肇事者不但要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警方正在对肇事者进行追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