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跌进滚烫油锅续:爱心捐款所有权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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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二医院派人了解幺幺病情,表示“可以救助,但必须是病情危急、经济贫困 救助烧伤儿童,爱心捐款几经转捐,最后,医院设立“二医院烧伤患儿爱心基金”,且医院和其它几方对捐款共同监管。这笔捐款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昨(4)日,监管小组表示,他们仍会对善款进行监管;最初的捐赠者认为,捐赠者、豪豪的家人及受捐者才是这笔善款的所有者……各方对此发出自己的声音。 □二医院说法
若符合条件同意转捐给幺幺 昨日,省医院烧伤科病房。因为天天输液,躺在病床上的幺幺小脸肿得有些变形,但情绪已经平静许多,还对奶奶说想吃“苹果,饼干”。 据医生介绍,目前幺幺尽管仍处于易感染期,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但病情已较平稳。幺幺的奶奶张玉兰说,当天已收到6000余元捐款,其中豪豪的父母在倪大爷夫妇陪伴下,看望幺幺并捐款100元。 下午3时许,成都市二医院党办主任覃咏华及“二医院烧伤患儿爱心基金”监管小组组长袁世灿等人来到省医院。 覃咏华表示,他们此行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幺幺的情况,并且慎重地研究捐款事宜。袁世灿说,上午监管小组人员到倪宗能家了解意愿,征求捐款主人即倪宗能一家的意愿,监管小组遂决定“可以给予救助,但原则必须是病情危急、经济贫困”。 经过沟通,幺幺病情危急已“勿庸置疑”,现在只需要幺幺家属提供乡镇政府等出具的贫困证明。袁世灿代表监管小组表态:在幺幺家人向监管小组递交申请、出具证明后,监管小组将审核幺幺的医疗费用确属合理,届时,市二医院将划拨捐款至省医院幺幺的账户上。 □各方说法 爱心捐款所有权属于谁? 倪大爷:不想再过多参与 对此,倪大爷认为,捐款已捐赠出去,自己不想再过多参与此事。如果医院或接收方询问他的意见,他也乐意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以供考虑。 二医院:遵照捐款者意愿 袁世灿表示,在国外,给医院的捐款,医院有权利按自己的意愿支配,甚至可以拿来购买设备。而“二医院烧伤患儿爱心基金”,从最初的不接受外院病人申请,到现在同意救助省医院的幺幺,“完全是根据捐款者倪大爷的意愿”。 省医院:医院不是接受主体 省医院宣传科主任刘灿辉表示,医院不是捐赠接受主体,对“二医院烧伤患儿爱心基金”划拨过来的捐款,他们将成立专门账号,专款专用,同时监管家属不动用这笔捐款。如果幺幺康复而基金有剩余,他们将返回余款至“二医院烧伤患儿爱心基金”。而如果医院收到的民间捐款有剩余,医院会在病人出院前向媒体公布大致剩余额,而剩余额的具体归向,“还是要看家属的决定”。读者:设立专门基金会 “捐款不能给医院,也不能给家属保管。”在电子科大环卫处工作的王女士认为,如果捐款由医院监管,其中“水分”较深,难以保证透明度,如果交给家属,容易出现使用不善的情况。王女士建议,卫生局或民政局应成立一个相应的基金会,让基金会来妥善处理这笔社会上的捐款,即使以后再有需要帮助的伤者出现,社会上的爱心人士也才能放心地把钱捐到基金会,让基金会来转交给医院,直接作为医疗费,不要打在医院的账户上。 读者刘先生则认为,红十字会或民政局可以直接参与到对个人捐款的监管中来,“让有公信力的部门来监管和操作,在程序上和方式上更让人放心,以后追问起这笔捐款,也能找到相关的部门。” □捐款人表态 医院没有支配权我们应参与监管 做小生意的何先生上月底也为烫伤的豪豪捐了款,昨日,他表示,得知成都市二医院表态善款不能随便动用后,他一下有了把自己的捐款从善款中提出来的“冲动”。“把钱提出来后,我再亲自捐给幺幺。”何先生颇为激动地表示,他认为当初所有捐过款的人都应去找医院拿钱,让钱尽快用在需要救助的人身上,“等监管小组成立好,再研究好方案,娃娃都没了。” “对这笔捐款最没支配权的,就是医院。”李开彬先生当初代表公司,为豪豪捐赠了1000元。他认为,捐赠者、豪豪的家人及第三方才是这笔善款的监管者,医院无权支配这笔善款的使用。 李开彬说,即使医院成立监管小组,也应有捐赠者和豪豪家人参与监管,大家共同商议受捐助者的条件,视伤者病情、家庭环境而决定捐款数额,而不是由医院参与操作。“现在让捐赠者去把捐款取出来,应该不太符合法律程序,但至少捐赠者应该有知晓权,知晓这笔钱的去向与使用。” 早报记者杨琴孙琪摄影雷湘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