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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排队要求事故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7:5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3月29、30、31日,一共受理97件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昨天,记者从江宁区法院获悉如此创纪录的立案情况,而平日最多一天15件同类案。

  该院立案庭何庭长道出了如此蜂拥的原由,从4月1日起,“机动车三责险”在5万元内全赔,超出的范围按照责任分配计算。据了解,今年7月1日将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无论司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过
,对各界普遍关注的“责任限额”,至今仍在制订中。3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修改了去年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相关条款,并作出规定,“保险公司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在人民币5万元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何庭长分析,大多事故当事人想搭上最后一班车,争取多赔偿。

  作者:江研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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