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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至终他没看我一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7:52 南京晨报

  晨报86852818法援热线报道 “就因为我不肯离婚,我丈夫已经第二次把我告上法院了,那边正在开庭,我一气之下就跑出来了!”昨天上午,来自大厂的唐女士打进晨报法援热线。

  曾是非常好的姐弟恋

  唐女士说,他和丈夫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当时我们的感情非常好,他比我还小3岁,我们算是姐弟恋。”“一开始双方的父母都不是很同意,但看到我们感情那么好,也就算了。”1997年两个人结婚之后,日子也曾经一度过得很红火。

  1998年,孩子降生,2003年丈夫孙某在镇上一家洗浴中心结识了来自安徽的服务员周某。“两个人认识了还没两个月,他干脆抛下这里的一切,跟那个女人回到安徽老家去了。”唐女士表示,他们的孩子当时才5岁。孙某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打回家过。

  “我一气之下离庭”

  2005年4月,唐女士终于见到了孙某。孙某要求与唐女士离婚。想到自己两年来为了支撑着这个家所付出的一切,唐女士怎么也不肯离婚。“他就一张状纸把我告到法院,因为我坚决不同意,婚就没离成。”离婚不成的孙某丢下了一句狠话:“这婚我是离定了!”就又回到了安徽。

  今年3月份,唐女士又接到法院的传票。在起诉书里,孙某诉称他和唐女士感情破裂,再次要求离婚。唐女士说,“开庭的时候,他自始至终没有瞧我一眼,肯定是心中有愧。”“想到这么多年来我什么都没有做错,他竟然这样对我。我一气之下就自行离庭了!也不知道我离庭之后案子有没有接着审理。”唐女士的声音听起来很焦虑,“万一我的离开造成了法院直接判决离婚,我肠子都能悔青!”

  律师:离婚须双方到场

  对此,南京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华表示,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通常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才会进行判决。尽管如此,唐女士的做法仍然显得有些冲动。虽然唐女士的擅自离开不会造成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结果,但唐女士的做法仍然是欠妥的,如果法院认定唐女士的行为属“擅自离庭”,那么她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王旭雁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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