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收不到租金 抽干鱼塘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7:5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他不给我鱼塘的承包金,我把水抽干又怎么了?”在溧水法院,诸庆(化名)觉得自己吃了大亏。

  诸庆说,本来62亩鱼塘的所有人是某村村民,2004年,夏弘(化名)承包了鱼塘。期满后,2005年1月5日,该村民将该鱼塘发包给了诸庆。诸庆又转包给邓某。然而,当初的承包人夏弘却占着鱼塘不肯退出。“我只能与邓解除合同并支付了5000元的违约金。”诸庆
说,2005年4月11日,他又与夏弘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夏一年缴纳承包金3万元,于签订之日起3日内先付2万元。但是,夏弘却违约不肯支付,为此,他一怒将鱼塘水抽干了。“他必须要赔偿我曾支付给邓某的5000元违约金,还有4个月的承包金一万元。”诸庆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诸庆与夏弘的承包协议中并未约定,其因接触与邓某的协议并承担违约金损失转由夏弘负担。同时,诸庆抽干鱼塘水并重新发包给他人构成违约,最终法院驳回了诸庆的诉讼请求。

  作者: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