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租金 抽干鱼塘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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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7:52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他不给我鱼塘的承包金,我把水抽干又怎么了?”在溧水法院,诸庆(化名)觉得自己吃了大亏。 诸庆说,本来62亩鱼塘的所有人是某村村民,2004年,夏弘(化名)承包了鱼塘。期满后,2005年1月5日,该村民将该鱼塘发包给了诸庆。诸庆又转包给邓某。然而,当初的承包人夏弘却占着鱼塘不肯退出。“我只能与邓解除合同并支付了5000元的违约金。”诸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诸庆与夏弘的承包协议中并未约定,其因接触与邓某的协议并承担违约金损失转由夏弘负担。同时,诸庆抽干鱼塘水并重新发包给他人构成违约,最终法院驳回了诸庆的诉讼请求。 作者: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