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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12·21”森林失火案嫌疑人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1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通讯员辛宗明)近日,引发兴业县2005年“12·21”森林火灾的李伦才以涉嫌失火罪被兴业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5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许,李伦才在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黄石林场与兴业县葵阳镇坊表林场交界的山岭上放羊,后用火柴点燃荒草烤火取暖。因风大,吹起燃着的荒草引发大火,山火从贵港市港南区所辖林地燃烧到兴业县境内林地,玉林市委、政府和兴业县委、
政府调动邻近各县市森林防火队伍,并动用救火直升机等专用器械,历时数天,这才将大火扑灭。大火造成兴业县境内145.4公顷有林地被焚,造成直接损失31.37万元,造成港南区境内29.25公顷有林地被焚,直接损失12.68万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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