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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绑架杀害表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47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郭京霞记者王皓)“杀人偿命,我觉得我该死。我死后愿意把身体所有器官捐献出来,算是赎罪吧。”29岁的史某昨天在市一中院因绑架杀害11岁的表弟而出庭受审,当庭表示认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9月21日,史某驾车来到房山区城关镇某小区内,将11岁的表弟小强绑架,并采用暴力手段致小强死亡。史某将事先准备好的恐吓信插在小强家门缝中,
勒索赎金50万元。当天深夜,他又将小强的尸体抛弃在一个偏僻的公路涵洞内。

  史某在法庭上供述,自己是一名司机,有稳定的职业和幸福的家庭。没想到在一次玩牌时被人骗了,一下子输了十多万元。他不敢向家人借钱,觉得姑姑姑父家有钱,就想绑架表弟弄点儿钱。

  案发当天,他开车来到姑姑家门口,谎称要送表弟上学将表弟骗上车,用白色的尼龙绳把其手脚绑起来放进后备厢。因为表弟在后备厢乱动,于是史某就“抓住绳子勒了十几秒钟”。后来,史某开车回家时发现表弟死了,才感到事儿闹大了。

  史某在被告席上低着头,一直不敢看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的姑姑、姑父。他说:“我们两家以前关系很好,上学时离家远还在姑姑家住过。我只是想弄些钱,并没想杀表弟。我当时想如果绑架事发,知道是亲戚做的,他们也不会报案,赔点钱就完了。”

  史某的姑姑提出5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要求。面对姑姑声泪俱下的指责,史某表示认罪服法,并表示希望捐出全部身体器官用换来的钱赔偿姑姑。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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