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建立城镇医疗救助制度低保对象住院床位费减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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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58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记者何汐 尽管天气还有些寒冷,但对于城市低保对象来说,这个春天格外温暖。自治区政府、区民政厅将在西藏全面实施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城低对象和困难群众解决基本医疗问题。
去年,西藏在15个县(市、区)开展建立城镇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拟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西藏全面实施。自治区民政厅表示,将在西藏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镇医疗救助制度,让城市低保对象和城镇困难户享受医疗救助。 据介绍,医疗救助对象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证明到定点医院住院时,可享受减免普通床位费50%的优惠;患病住院时未确认为救助对象的人员,在结算医疗费时由于医疗费用过大确属救助对象的,经本人所在单位确认,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可享减普通床位费50%的优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