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裕华区建立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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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03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倩实习生安康)为进一步增强社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功能,强化社区民主自治能力,减轻社区负担,日前,省会裕华区建立了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制度。 据了解,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等,凡需在社区内设立组织机构或下派超出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的单位,均要实行申报准入制度。申请单位要向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社区工作申请准入表》,经区社区办初审后,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经批准同意进入社区的,由申请单位持《社区工作申请准入表》与相关街道(镇)联系,由街道(镇)协助落实。凡未经批准的,各街道(镇)和社区有权拒绝。 经批准同意进入社区的单位,要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必要的经费和有关事项,没有具体规定的可由进入单位与社区协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