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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建起4条明码标价示范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03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高巍、李金焕记者周万良)日前,沧州市4条比较繁华的街道两头分别挂上了“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的标牌,规定所有沿街商户所售商品均实行明码标价。

  这4条街道分别是水月寺大街、新华路、交通中街、东风东路,都是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物价部门要求,这些街道两侧消费场所出售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要在统一物价标签上注明商品零售价、产地、等级、规格等,一律按明码标价销售或提供服务。对于降价商品
要标明降价原因。

  为便于消费者监督,该市物价部门还在规模较大的住宅区和社区进出口处设置了价格和收费标准公示栏,公布了价格违法举报电话。如果消费者在这4条示范街购物或接受服务时发现有商家存在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提供服务等行为,均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实后,给予经营者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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