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为再次受辱叫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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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杨永存)“自己掏钱购物,不仅被无端猜疑成窃贼遭受当众羞辱,商场承诺当天公开道歉,又变了卦。他们也太欺辱人了!”说起自己的遭遇,榆林市张女士愤愤不平。 昨日,本报报道了榆林市张女士在“百家购物”商场购物时,被无端怀疑偷了商场里的东西,遭到商场人员的围攻和撕扯,其后赶来澄清事实的亲属也被打。而事发次日,商
报道见报后,榆林市一些商业界人士认为,商场在无法确定事实的情况下,动不动就撕扯、围攻顾客,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这种做法实在不敢苟同。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既然商场发现自己有过错,就应该在和解的基础上立即为受害人消除影响。像上述情况,张女士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人身权益。 张女士说:“我的要求并不高,就是要求其公开道歉而已,可商场负责人在亲口应允后就随之变卦,亲属多次去找商场理论都没结果,我真有种再次遭受屈辱的感觉。” 昨日下午,“百家购物”商场一景姓负责人对媒体表示,他们答应当天给顾客的书面道歉,是由于这两天工作太忙,所以一直没有兑现,没想到再次对顾客造成误会,他们将尽快给顾客一个满意的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