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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留下高额欠费溜了 出租房子也不能"马大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3:0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我一直在关注扬子晚报的《租房,有名堂吗》的报道,我在珠江路有套房子出租。自从房子租出去后,操透了心。在租房的过程中,不仅房客有烦恼,房东也不能‘马大哈’。”昨天上午,南京市民孙先生致电本报热线51950668讲述了自己遭遇房客“忽悠”的过程。

  房屋出租后遭遇“洗劫”

  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有一处湖南路的房子,因为地势比较好,满以为自己可以靠出租房子每月多点家用,没想到4个月下来,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孙先生说,去年11月份他把房子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给深圳某公司在宁分公司的陈某。当时双方见面后,孙先生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陈某说自己是无锡人,身份证丢了,还在补办。孙先生看陈某一副儒雅的样子,就没多作追究。

  可是到了12月中旬,一位老邻居打电话告诉孙先生说,租他房子的陈某已经一个多星期没露面了。孙先生立即赶到湖南路,打开门一看,顿时傻了眼,家里只剩下一堆垃圾,家具、家用电器全都不翼而飞。邻居告诉孙先生,房子是陈某带着一个女的一起住,两个人经常吵架,有一次女的竟然拿着菜刀要砍陈某,幸亏他们发现及时劝住了。邻居说,从他们争吵推断出,女的可能是陈某包养的“二奶”。两人在经济上发生了矛盾,女的曾经扬言要让陈某“没有好日子过,一无所有”,估计东西是女的为了报复陈某全都搬走了。

  孙先生这下急了,可是陈某的手机、单位电话都停机了,找到他单位所在的写字楼,被物管告知,半个月前这家公司就搬走了。“我把电话打到深圳,深圳公司的人告诉我,他们在南京没有分公司。”

  房客留下高额欠费溜了

  “吃一堑,长一智。”房子总不能空着,第二次将房子出租的时候,孙先生长了个心眼。不仅仔细检查了对方的身份证、留下了复印件,还收取了3000元的押金。所有家具、电器房客自备。

  “没想到,我‘机关算尽’还是吃了亏。”孙先生苦笑着说,“因为我不想添置房屋内的用品,没有住户愿意租,我就把房子租给了一个减肥产品在南京的代理商。”代理商姓顾,是内蒙古人,买了一些二手的办公桌、空调和两张床就开始办公了。上周,孙先生打电话给房客,收取下一个季度的租金。“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停机。”听着提示音,孙先生慌了,再次赶到出租屋,发现房客再次“人间蒸发”了。

  “我没想到这次更悲惨,原以为自己没什么大的损失,没想到房客代理的减肥产品是要用电的,为了吸引客户,他们连续两个月都让不同的客户来免费体验。再加上两台旧空调又非常耗电,欠下了近两千元的电费。此外,为了联系业务,还欠下了三千多元的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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