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打死儿子被判1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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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6: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4日公开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父亲殴打10岁亲生儿子致死一案,40余位区人大、政协及妇联的代表旁听了此案。被告人阮福岩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 被告人阮福岩今年34岁,系京郊怀柔农民,是被害人小阮的生父。2005年10月22日晚10点多,阮福岩下班回家后得知儿子小阮不写作业且撒谎,遂使用薄铁皮管子和铝制拖布
崇文区法院合议庭经审理查明,2005年10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阮福岩在北京市崇文区绿景馨园11楼7单元52号其租住地内,因其子小阮不服管教而持金属管及墩布把对其进行殴打,致其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既有主观殴打其子的故意,客观上也有殴打致其死亡的行为,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法院合议后认为被告人阮福岩在管教子女过程中方式粗暴,不计后果,持械殴打其子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站在被告席的阮福岩先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泪如雨下,他声音哽咽地作着最后的陈述:“我从儿子一个月大时拉扯他长大,现在儿子没了,家也被毁了。我后悔啊,我想他出息,想他好,可我不应该打他,我对不起孩子,我错了。”(记者李京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