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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交通支队称已收取20元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23:30 新京报

  ■“违章小三轮14天停车费218元”追踪

  本报讯(记者王姝)针对“违章三轮14日停车费218元”事件,朝阳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停车场收费与交通队无关,车主认为收费不合理,可到物价部门反映。

  此前,三轮车主称其未被罚款而是执法站直接开放行单取车。该负责人表示,违章
三轮的处罚标准为“20元”,交通队已收取。因交了罚款,车主才从交通队领到“放行单”,但交管部门对停车场无管辖权利,也没有监督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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